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要求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市政府负责,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方案》要求,关中地区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 ,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 ,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 、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 、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 、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 ,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钢铁、焦化、煤化工、石油化工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
另外,关中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信息来源:中国建材报)